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
本案計畫將澄清湖特定區內部分農業區變更為滯洪池用地,以配合鳳山溪排水系統坔埔支線滯洪池工程。委員會要求申請單位補充事業及財務計畫、水系治理規劃、環境衝擊評估等資料後再議。
請申請單位補充下列資料後再提會討論:1.事業及財務計畫,含後續徵收開闢費用之預算或補助證明。2.整體水系治理及水理規劃說明。3.滯洪池與生態工程規劃、與鄰近地區銜接斷面、乾濕季功能規劃等避免環境衝擊之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