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
為活化閒置公共設施,由茄萣鄉公所提案,將興達港漁業特定區內部分「停二」停車場用地,變更為社會福利兼護理機構事業用地,以配合老人照顧及護理照護之福利政策。
計畫公告實施日起一年內需完成招商及簽約,否則土地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回復為原停車場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