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摘要
本案為仁武區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細部計畫,將原甲種工業區及農業區變更為工商綜合區及生態綠地。計畫內容包含土地使用管制、交通影響評估及開發財務計畫,總容積率不得超過360%。
附帶條件
1. 生態綠地以代金及捐獻金繳納部分,應於發布實施後1年內繳交完成。 2. 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應增列基地需送都市設計審議後始得發照建築。 3. 修正後計畫書之事業及財務計畫,應按原縣都委會第113次會議審竣內容撰寫。 4.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列總容積率不得超過360%,且不適用容積獎勵。
本案為仁武區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細部計畫,將原甲種工業區及農業區變更為工商綜合區及生態綠地。計畫內容包含土地使用管制、交通影響評估及開發財務計畫,總容積率不得超過360%。
1. 生態綠地以代金及捐獻金繳納部分,應於發布實施後1年內繳交完成。 2. 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應增列基地需送都市設計審議後始得發照建築。 3. 修正後計畫書之事業及財務計畫,應按原縣都委會第113次會議審竣內容撰寫。 4.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列總容積率不得超過360%,且不適用容積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