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
為配合鳳山圳滯洪池工程,將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內約3.74公頃的農業區變更為滯洪池用地,以利區域排水及水患治理。
1. 計畫書應補充納入整體鳳山溪排水系統的整治規劃設計內容、水理計算及經費來源證明文件。2. 變更內容綜理表應加註說明部分地號面積以實際釘樁測量為準,其餘以地籍面積為準。